2025年10月31日晚间,清越科技(维权)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根据公告显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5011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次清越科技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公司存在的会计差错事宜有关,2024年7月5日清越科技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2025年8月1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达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裕弟、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也提及了会计差错事宜,经查,清越科技存在三项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3年,公司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二是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2023年三季度,公司新增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7月6日,公司才对此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调减1366.76万元。三是关联交易未披露。
业绩方面,清越科技此前发布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4.76亿元,同比下降13.64%;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4335.34万元,同比减亏,但仍未实现盈利。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清越科技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4年7月5日之前买入清越科技,且在2024年7月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清越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清越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发表评论
2025-11-04 00:34: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