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即“中互金”)发布公告,汇总了截至10月31日国内119家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的披露情况。值得关注的是,中互金明确提出,当前金融机构在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时存在四大不规范、不准确的情况。

  记者看到,这119家金融机构以类型划分具体包括:11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39家城商行、5家农商行、16家民营银行、10家外资银行、30家消费金融公司、7家信托公司、1家直销银行。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1张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2张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3张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4张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5张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6张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7张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第8张

  从这119家金融机构披露的内容来看,据中互金介绍,助贷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财险公司等;这些助贷合作机构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部分金融机构对助贷合作机构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部分金融机构除披露合作机构名称外,还披露了该合作机构的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中互金明确提出,当前作为披露方的金融机构主要存在披露形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的情况。

  对此,中互金具体举出四大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助贷合作平台或机构名单的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查找难度较大。

  二是披露标题均仅为“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三是金融机构对披露名单进行更新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四是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仅展示合作机构所属集团名称或所披露合作机构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助贷业务合作机构披露工作,中互金做出三点倡议。其中,中互金提出,金融机构应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进行披露。比如,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最新公告”“重要公告”或类似栏目进行披露,披露标题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