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二届新质生产力赋能未来人居发展论坛于11月5日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原副院长高培勇表示,“十五五” 时期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新质生产力为战略引擎。而新质生产力作为未来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与传统生产力存在系统性差异,其核心要义可从五方面清晰界定:

  其一,新质生产力以 “新” 为起点、以 “质” 为关键,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颠覆性变革,能推动生产力水平实现跃迁,需围绕 “新” 字提出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从根本上解决发展动力问题,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房地产业转型;

  其二,新质生产力的 “新” 源自科技创新,领域新、技术含量高,需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形成数字时代更具融合性的生产力形态;

  其三,绿色是新质生产力的深层底色,发展需优先考量环境气候成本,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现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

  其四,新质生产力契合新发展理念,是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标识性概念,反映我国经济从 “量的积累” 转向 “质的突破” 的新阶段特征;其五,新质生产力需匹配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高培勇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基点在于各类经营主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 1.88 亿户,其中企业 6020 万户 —— 这一数据差异清晰表明,经营主体并非仅指企业,还涵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既包括法人,也包括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

高培勇:让经营主体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 “最可依靠力量”  第1张

  “经营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与动力源。” 高培勇分析,经营主体覆盖了境内所有参与 GDP 创造的经济单元,既是经营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更是科技进步的主要推动者。而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本身就是 “产学研相结合、以经营主体为主战场和主力军” 的过程。

  因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优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确保政策举措聚焦经营主体需求,让经营主体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 “最可依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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