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辽港股份(02880)发布公告,于2025年12月23日,本公司分支机构散粮码头分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有限分别以代价人民币934.83万元及人民币5789.56万元,与丹东港口集团订立门机买卖合同与船舶买卖合同,总代价人民币6724.38万元。
散粮码头分公司根据门机买卖合同将从丹东港口集团购买的资产为两座门座式起重机,分别为“M246”及“M247”。
因现有门机老化,为进一步提高泊位的卸船效率与作业效率,满足泊位与码头的生产需求,减缓货源流失并增揽其他货源,并节省因购置新门机带来的投资成本和制造时间,散粮码头分公司计划购买门机。
基于以上所述,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门机买卖合同的条款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而据此拟进行的门机购买事项乃于本公司的一般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且为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营口有限根据船舶买卖合同将从丹东港口集团购买的资产为两艘拖轮,分别为“安东23”及“安东26”。

因现有拖轮资源供给弹性不足,为缓解营口港区拖轮紧张局面(特别是冬季生产繁忙期),有效压缩船舶非生产作业时间,提高通航效率,从而提升营口港区拖轮的保障能力,兼顾仙人岛港区LNG项目需求,并节省因购置新拖轮带来的投资成本和制造时间,营口有限计划购买拖轮。
基于以上所述,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船舶买卖合同的条款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而据此拟进行的拖轮购买事项乃于本公司的一般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且为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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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23:33:47回复